江口:党建引领“强双基” 强村富民促振兴

作者:刘思静

本报讯(刘思静) 近年来,江口县坚持围绕乡村振兴抓农村党建,以实施“梵净山红·先锋领航”行动为载体,以“强村富民”为抓手,聚焦基层基础“强双基”,抓实抓细农村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持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力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着力强化村级队伍。聚焦村级头雁培育,制定印发《江口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行动,连续3年全覆盖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培训,持续实施跟岗挂职、结对帮带等“五个一批”培育措施,常态化开展走村观摩、“擂台比武”“排队抓尾、双整双创”,从严从实管理驻村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基层队伍履职能力。2024年共计选派37名村干部、后备力量到东莞、黔南州、思南县及县内各乡镇(街道)等地跟岗学习,动态储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238人。着力强化机制建设。持续用好“两委一社四中心”改革成果,制定印发《江口县深化村级组织治理体系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通过科学“定岗”、精准“定人”、从严“定责”、评级“定薪”、考核“定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效能。实现全县94个村(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4+2”规范挂牌,推动便民服务事项实现群众有事就近办、马上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着力强化基本保障。聚焦“强双基”促增收,全力保障村级运转经费,合理增加村(社区)干部收入。严格落实在现有保障标准基础上(每年每村办公经费不低于3.5万元),平均每个村(社区)再增加2万元的定额补助,以及在现有每个村(社区)保障3名村(社区)干部“345”报酬标准基础上,平均每个村(社区)增加1名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的工作要求。

不断优化县乡统筹。制定印发《江口县2024年“强村富民”三年行动工作要点》,把“强村富民”纳入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布局,明确县级牵头单位主体责任,科学制定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不断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4年来,全县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共计1670万元,用于支持17个村集体经济发展林下淫羊藿产业,强化中药材产业发展。不断优化发展路径。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大力培育市场主体,通过建立乡镇强村富民公司、引导有条件的村(社区)通过村企合作等模式参与全县“3+1”主导产业链上中下游创办强村富民工坊、引进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入股等方式,推动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强村带弱村、弱村抱团发展,不断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2024年以来,组建县级强村富民公司1家、乡级强村富民公司10家,辐射带动88个行政村集体抱团发展,带动群众就业1290余人。优化利益联结机制。用好用活江口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措施“十条”,激发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范围和分配方式,大力推广政策分红、效益分红、集体分红“三次分红”模式,全面激发村集体抓产业发展和群众参与村级发展的内生动力。

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做实“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基层治理机制,优化农村、城市社区网格优化,结合村规民约、“一约四会”等制度,积极推行清单制、积分制等经验做法,严格落实《江口县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完善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村级承担事务由150项精简至49项,精简率67.33%。倡导文明新风。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示范带动群众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江口“生态账户”被《人民日报》、央视综合频道和新闻频道、贵州新闻等中央、省级媒体深度报道。培育新型农民。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大力培育“土专家”、农村经纪人、能工巧匠和致富能手,增强群众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创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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