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
“万山”称谓始于宋末,当时对朱砂有“砂分土井、崖井,万山之崖为最,伶佬以火攻取”的记载,其以行政建置区划出现,则始于元初。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主要负责管理军、民事务,同时在此地附近设置的还有施溪漾头长官司、黄道溪野鸡坪等处蛮夷长官司等。同是一片区域,为何仅大万山苏葛办等处设置的是军民长官司?不难猜测,军事管理的一项主要职能就是负责管辖正在兴起的朱砂开采及买卖之事。
史书无明确记载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但可以推知,大万山与苏葛办都是具体地名,治所应就在其范围内。史料记载,大万山大概位处今万山区万山镇、高楼坪乡等区域;而苏葛办后来则无完整沿革记载,史书中仅有两条零星线索:一是后来的明朝廷在鳌寨苏葛棒坑所设朱砂场局(今万山岩屋坪、梅子溪一带)。此之“苏葛棒”与元之“苏葛办”是否为同一地名,理论上应有一定渊源;但若以此判定其治所就在大万山,则嫌牵强。一是明万历《铜仁府志·方舆志·古迹》有“苏葛办税课司”的记载,“在省溪金子山”,另有“省溪司,编户四半里中含敖寨里”的说法.以此推断,苏葛办这个地名应大体位于大万山司与省溪司交界,也就是今万山区、碧江区大坪鱼塘茶店敖寨桐木坪一带。尽管可大体推断出苏葛办位置,但仍无法确定当时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治所的大体方位就在大万山与苏葛办交界之地或某个区域,因为其间尚有“等处”之语。
周春元、王燕玉、张祥光、胡克敏编著的《贵州古代史》一书,绘制了各朝代治所在今天的大体位置,其“元代在今贵州划置定点图”一图,就标注了大万山苏葛办治所之位即在今玉屏县城东北、原万山特区政府所在地(今万山镇)正南,舞阳河北岸。从地图上看,大体相当于今天玉屏自治县田坪镇的东南区域与今湖南省新晃县酒店塘交界一带。大万山苏葛办治所位于这个区域有两个佐证理由:一是舞水作为开发较早的“五溪”之一,是当地朱砂矿外运主要渠道,这一区域既产朱砂矿又紧邻舞水,酒店塘矿区就在舞水之滨,方便船只转运;二是大万山与苏葛办等处中的“等处”理应包含其他区域,而与其邻近的施溪漾头、黄道溪等处均有明确地名标识,“等处”理应在大万山之南产矿之地,只是没有罗列或本就无具体地名而已。
关于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的隶属问题,其设置之初与其邻近的施溪漾头长官司、黄道溪野鸡坪等处蛮夷长官司一道隶属于思州安抚司。至元十八年,思州安抚司升为思州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至元二十一年闰五月,撤销思州宣慰司,思州与播州之地属顺元路宣慰司,思州宣慰司又降为思州安抚司。置思州宣慰司后又复。至元二十九年,改思州安抚司为思州宣抚司。泰定四年(1327年),有“十一月庚午,以思州土官田仁为思州宣慰使”的记载,说明思州宣慰司已作为宣慰司依然存在。《贵州古代史》载:“思州宣慰司领一宣抚司、二府”,“一宣”“二府”就分别指思州宣抚司、镇远府和黎平府。
1292年思州安抚司改为思州宣抚司是这段历史的一个转折点。《贵州通志·前事志》载:“思州安抚司所领曰婺川县,曰镇远府,曰楠木洞……”此外还列举了65个地名。至于上述二府之黎平府当时是否有其名,史料无记载,理应指后来黎平府辖地。1338年,“以湖广行省原领新化洞、古州、潭溪、龙里、洪州诸洞分隶靖州”,古州、洪州皆为思州安抚司地,安抚司辖之地随后陆续出现分置,后黎平府辖之楠木洞、亮寨、客团、曹滴等洞原本均属于思州安抚司辖地。此外,这里的镇远府与明改土归流后的镇远府也并非一回事。南宋德祐元年(1275年),镇远守将李信、李发战败被俘,镇远蛮酋田景贤于至元十四年春归降元朝,授镇远沿边溪洞宣抚使,置镇远沿边溪洞招讨司;其后改招讨司为镇远蛮夷总管府,随后又改为军民总管府,田茂烈为总管,至元二十年改军民总管府为镇远府。此镇远府属于思州宣慰司有明确记载,至顺二年(1331年)十月,“思州镇远府饥,赈米五百石。”由此可以推断,1292年的安抚司改宣抚司,原安抚司一部分土地已属于镇远府,比如德明洞、偏桥中寨、杨溪公俄等处、德胜寨偏桥四甲等处、卑带洞大小田等处、晓爱泸洞赤溪等处。
至正二十二年虎年壬寅,对于从唐朝就开始在黔东北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的田氏家族来说,注定是一个悲哀的年份。从这一年开始,田氏内部纷争由此拉开,而思州也分为思南与思州两部,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开始属于思南,而与其邻近的施溪漾头长官司、黄道溪野鸡坪等处蛮夷长官司则分属于思州。
关于思州一分为二,地方志记述:时间追溯到至正十八年,古州八万洞苗民叛乱,镇远蛮酋田茂烈、田仁厚父子率兵镇压,次年又领兵围剿红巾军,镇远城兵力空虚。至正二十二年正月,红巾军首领明玉珍在重庆称帝,国号大夏,兵发黔东入湘,镇远州知州田茂安归附,授管军万户府印;在镇远置思南道都元帅府,后改为思州道宣慰司,授田仁政为宣慰使、田仁美为统兵元帅、田仁智为镇远州军民同知,而以思州田仁厚为思州宣抚使。田仁厚不甘,于次年正月亲自带兵杀死田仁政、田仁美二人,其父田茂安报痛而亡。至正二十五年六月,朱元璋攻占南京,进军湖南,田仁智为报父兄之仇,遣都事杨琛归降,明太祖以其率先归降,诏授田仁智为思南宣慰使。当年7月,元授思州宣慰使兼湖广行省左丞田仁厚也献地归降,并改宣抚司为思州镇西等处宣慰使司(俗称思州宣慰司)。
需要说明的是,此时的思南宣慰司隶属于四川行省,思州宣慰司隶属于湖广行省。也就是说,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隶属于四川行省,而与其相邻的施溪漾头长官司、黄道溪野鸡坪等处蛮夷长官司则属于湖广行省。
大万山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将元之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改置为大万山长官司,依前制仍属思南宣慰司统领。我们都知道,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是贵州、铜仁历史上都极为重要的一年,因思南与思州两宣慰司被废,并以思州之地置思州、新化、黎平、石阡四府,以思南之地置铜仁、镇远、思南、乌罗四府,同隶于贵州布政使司。原思州、思南之各地的隶属关系被打乱调整。永乐十二年,大万山长官司与1368年朝廷设立的鳌寨苏葛棒坑朱砂场局、大崖土黄坑朱砂场局一并改属铜仁府。宣德元年(1426年),改铜仁府大崖土黄坑朱砂场局隶属于大万山长官司,相当于强化了大万山长官司管理朱砂矿开采经营的职能。
《明史·地理志》载,“铜仁府,领县一,长官司五”,大万山长官司便是其一。明万历《铜仁府志》记载,铜仁府属的省溪司、提溪司与大万山司俱无城。也就是说没有建立城池,仅设立了治所。“万山司治,在府城南。永乐十一年,长官杨政华建。正厅三间,左右厢房各一间,仪门三间。北为长官宅,前后厅房各三间,宅门三间;西为土地祠,东为公馆”,这是《铜仁府志》关于“万山司治”的记载。由此看来,大万山长官司的司治建筑没有省溪司、提溪司多,也没有乌罗司、平头司多,且乌罗司、平头司还筑有城,尽管后面被毁,但那是后话。这与当时大万山的人烟稀少有关,其地“无里分,仅民人七胡”。而省溪司编户二里,分为四半里;提溪司,编户一里,分为三里;乌罗司,编户二里;平头司,编户一里半。
大万山作为一座山,民国缩印本《铜仁府志》记载:“大万山,在城南八十里,旧产朱砂。”作为司治的大万山又在何地呢?万历《铜仁府志》在方舆志山川条目中,对其山川作了一个大概的定位描述:“治西五里曰笔架山,又三里曰石柱山。治南曰野牛山。治西北四里曰挂榜崖,又五里曰狮子山。治北五里曰断坑山(产丹砂),又二里曰蓑衣山。治南一里曰司前溪。”民国缩印本《铜仁府志》关于“新坑山”的记载是:“在大万山司北五里,岩谷深邃,可以避兵。”断坑山与新坑山应是一座山,分别以形状和发现时间而言。如今万山区的高楼坪乡还有万山司的地名,理论上便是大万山长官司治所所在;其南面野牛山及其称谓还在,司前溪应该就是流经现在高楼坪乡青年湖村门口的那条小溪。新坑山,则是朱砂水银的富集地。
大万山所辖区域,“东西广二十里,南北袤五十里,东抵思州府黄道司界三里,西抵省溪司界四里,南抵思州府黄道司界四里,北抵铜仁县界四十里,由司前至府六十里”。从万历《铜仁府志》“万山司舆地图”看,青溪坡、陶沙溪、鹿角寨、田堧坪、旗头山、遊鱼铺、琴门等如今还在的地名都在其范围之内或边界线上,只是有的字历经岁月之变也有了一点变化,青溪坡成了清溪坡,鹿角寨成了六角寨(今玉屏自治县田坪镇境内),遊鱼铺变成了鱿鱼铺,田堧坪变为了田坪等等。可见,当时的大万山长官司辖地还包括了今玉屏田坪、亚鱼以及今万山区茶店等区域。
清朝基本沿袭明制,对西南地区的行政体制也基本如此,大万山长官司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几百年,王朝的更替有时也改变不了基层的体制,或者说也不用改变原有的体制,明清对西南地区的治理说明了这个道理。时间到了清光绪六年(1880年),铜仁府属梵净山周边地区逆匪盘踞,坑害百姓,贵州巡抚岑毓英奏请移铜仁县于大江口,以强化对梵净山周边匪患的治理。由于铜仁县移驻大江口后,岑巡抚同步奏请将位于大江口的省溪司吏目便移驻到今万山区万山镇(解放街一带),光绪九年迁徙完毕,始筑城墙三里半。从此,万山改称省溪。民国期间,省溪县在此的设立与撤销似乎注定其地将会经历一段分分合合的历程:民国二年(1913年),设立省溪县,万山(省溪)土司辖地划其属;民国三十年(1941年),撤销省溪县,其地分属玉屏县与铜仁县。1958年,撤销玉屏县,其地并入铜仁县。1961年,又恢复玉屏县。1966年设立万山特区,1968年撤销万山特区,1970年又恢复万山特区。2011年,铜仁地区撤地设市,撤销万山特区,设立铜仁市万山区,驻地也由万山镇移至今之丹都。
不论从舞阳河北岸的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治所到位于高楼坪万山司的大万山长官司遗址,还是从万山镇老街的省溪(万山)司治所到今天丹都街道的铜仁市中心城区,大万山的治所几乎沿着一条直线北上,这是一条由南至北向府而近的治所迁徙之线,更是一条由南至北迁徙的以朱砂采掘与贸易为主的经济迁徙之线。
朱砂开采与万山变迁
万山,曾以盛产朱砂、水银举世闻名,相传秦汉时期即有人在此采矿。真正以官方名义开采始于明代。《明史》所载“太祖时(1368-1398年)惟贵州大万山司有水银朱砂场局”,说明大万山司开采汞矿最早且独一无二。此后又在大万山司附近相继设立了鳌寨苏葛棒朱砂场局、大崖土黄坑水银朱砂场局等。此外,明朝还在铜仁府省溪司地设立了专门负责征收商税及杂税的苏葛办税课司,可见此地朱砂等贸易的兴盛。另据史料记载,大万山长官司长官杨光庆多次呈报“大崖土黄坑朱砂水银场局旧系本司管辖,乞仍旧,以便夷民”。土司长官为何要奏呈管辖场局,理由当然简单:朱砂水银能够为其带来利益,“夷民”当然也很重要。
此时期的朱砂开采,万历《铜仁府志》有如是记载:“硃砂、水硍场三所,一在万山司土黄坑等处,大小四十八面,去府六十里;一在省溪司敖寨苏葛办等坑,去府七十里;一在铜仁司坡头山乂坑,去府五十里。”《万山特区志》:“弘治元年(1488年),贵州水银采冶地增加,又思州之施溪、黄道二司,铜仁之省溪、大万山二司。”嘉靖元年(1522年),大万山司额贡朱砂五斤八两、水银二十九斤,省溪司额贡朱砂一十一斤。
朱砂与水银的开采,巩固和加深了大万山长官司的朝中地位,也带动了本地经济贸易的发展与繁荣,客观上促进了大万山作为一个区域中心地位的形成。设立铜仁府,更直接促成了大万山长官司治所相对于大万山苏葛办等处长官司治的北移。
清康熙至嘉庆年间,大万山司仍为注明的朱砂、水银产地,多为商民自采自售,而官收其课税,初为“一九抽课”,后渐变为“二八抽课”“四六抽课”“三七抽收”。水银以猪膀胱盛之,称为猪水脬,内装20市斤,四脬为一担,商人十之七八为江西及两湖人。《旧中国冶金工业大事记》载:“光绪十八年(1892年),江西杨国胜等人在贵州铜仁开采岩屋坪汞矿。光绪二十三年,江西璞壁宜等开采贵州铜仁岩屋坪汞矿”。此间传说,在岩屋坪开矿的主要为江西人,在大万山采矿的主要为云南人、务川人。
光绪十四年,法国瑞记商行的奥地利商人戴玛德到青溪铁矿考察时,获知万山盛产朱砂水银,于光绪二十二年前往打探具体情况,并向在云南楚雄麻境开采朱砂的英法隆兴公司汇报,公司负责人亨利·比利即亲自向云贵总督李经羲提出万山采矿权。遭拒,又派工程师马吐去北京总理衙门要求包括万山之内的几处矿权,仍未获准。最后,该公司以扶持傀儡并采取借款方式,以曾在上海当过道员的陈道明的名义,奏准承办青溪铁厂,随后又促使云南矿务局于光绪二十五年与隆兴公司私定合同,将铜仁、镇远、思南的铁、汞、煤开采权让给隆兴后,英法商人将青溪铁厂抛在一边,以“英法水银公司”名(英国占股五分之二,法国占股五分之三)直接到万山开始采汞。
英法水银公司的侵入,直接打破了中国数百年封建官府管理下的开采模式。一是采用低价租用、侧面打洞等方式巧取豪夺矿洞,掠夺矿藏,“大泥峭年租仅17吊铜钱,大、小硐年租为10吊铜钱”。二是自发“银票”,剥削工人,“原以铜钱发工资每月需两吨半,改用自制银票发工资后,每年则节约四分之一铜钱”。此外还雇用数百童工,成年矿工每天工资也仅为英国同类工人工资七分之一,工人每天工作十几小时,被当作犯人一样看待,铜仁总兵林觉还派清兵二棚(14人为一棚)看守押运。此举当然遭到当地官民强烈反抗,在英法水银公相约发誓“卖地给洋人者,断子绝孙”,并率众坚决抵制英法掠夺者进入。吏目田树棠弹压,洋人才得以进入矿山。光绪二十六年,杨宠光又率80余众在张家塆举旗起事,一度收回大硐、小硐,后因当地官府镇压,起事者被迫流入湖南。英国外交主事人柏兰曾在1903年向女王忆述:“昔拳匪乱炽之时,荒民群聚,欲取万山,厂之所有而毁之”,“公司派人前往各处探视矿苗,常被土民掠夺”,“追思往事,实为可惧”。此种情况下,清廷不得不采取举措,于光绪三十二年电示贵州巡抚岑春萱:“查英法矿务公司曾与云南矿务公司订立合同,限五年为期,开采铜仁、镇远、思南等府水银……合同逾期,应由中国收回自办,告之该公司。”英法水银公司不得不于光绪三十四年停采万山矿砂。并逐步将矿洞退还给原主,房产也卖给了铜仁经费局及铜仁知府贺昌期。
英法水银公司在大万山掠夺水银700吨以上,价值430万银圆,除投资28万银圆外,攫取利润约400万银圆。客观上,英法矿商所采用设备及技术远先进于本地土法生产,其采用之“机器锥孔、炸药轰山”每小时可放四五十炮,效率为土法采矿数百倍,一定程度上改进了开采及冶炼生产技术,提升了生产效率,其留下的技术及其工人对当地后续朱砂矿开采具有一定益处。
中华民国时期,万山地区的汞矿开采主要经历了五大砂厂、省溪汞矿、玉屏益民股份有限公司三个阶段。
英法水银公司退出开采后,万山汞矿区主要为民营分散开采,尤其是民国初年,贵州处于军阀混战局面,矿主各霸一方;这些小本经营的矿洞,自生自灭或互相吞并,到民国二十七年贵州矿务局接管时尚剩五大砂厂,即黑窿子的德镒和砂厂,张家塆、大岩塆的兴永发砂厂,冷风硐的双益公砂厂,岩屋坪砂厂,大硐喇砂厂。这一阶段,尽管为分散开采,但产量依然为全省之冠,丰年产汞90吨左右。黑窿子“30把锤,300来人”,大岩塆有“100多人”,大硐喇在民国六年“采矿极盛,居民数千,收税近万”。此间厂子有官厂也有民厂,还有“附近山民利用秋冬农隙,随地开凿,漫无组织”的开采,也还有外国人开办的利恒公司,“500来人采砂,炼炉14座,日出朱砂25-26公斤,出汞40-50公斤,获利数十万”。
民国二十六年二月四日,贵州省建设厅省溪朱砂矿局正式成立并驻万山,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于次年6月接管省溪朱砂矿局及山各私营砂厂,同时以万山为基地,逐步接办贵州省各地汞矿及湖南省晃县汞矿。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资源委员会又与贵州省政府共同成立以管理贵州省汞矿资源为主的贵州矿务局,不久即在万山省溪县城(即万山场,又名老街,今万山镇)成立省溪汞矿。民国二十九年秋季,贵州矿务局被撤销,由资源委员会直接管理各汞矿。民国三十年五月一日,资源委员会合并贵州、湖南、四川三省矿务局成立汞业矿业处,再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九月十一日改称西南汞矿局。其间,省溪汞矿有“雇工1253人,包工3875人,共51处硐开矿(万山矿洞21处,岩屋坪矿洞16处,大硐喇矿洞14处)”;汞业矿业处有“职员402人,雇工3188人”,设立有“万山、岩屋坪、大硐喇、茉莉坪等分矿,以及三八厂、贞册厂和务川、铜仁、酉秀、贵阳等事务所”,“万山矿厂月产水银两吨多,岩屋坪矿厂月产水银1吨多,大硐喇矿厂月产水银4吨多,茉莉坪矿厂月产水银1吨多”。
随着1945年抗战结束,国民党政府不再提“矿产收归国有”“为抗日而开发”,而提出“不争名利”“还利于民”“还矿于民”等口号;再于民国三十五年六月十一日宣布“解除(矿业)管制”,商民均可“依照矿业及其它法规,自由采取、运销”。据此,玉屏乡绅邀约省方、玉屏、晃县、万山各地数十人参股,成立玉屏益民股份有限公司,从西南汞矿局手中购下万山、茉莉坪等汞矿,组织开采冶炼;另铜仁八大商号亦合资成立黔东民生股份有限公司,接办大硐喇、岩屋坪汞矿。期间,益民公司拥有“矿区面积12603亩,有黑窿子、冷风硐、冲脚等矿洞40多个,雇工1000余名”,从其成立至结束4年间,“平均年产水银5-6吨,朱砂2-4吨”。
这一时期,总体来说,万山这一地区的朱砂开采处于一个稳步上升期,并未因战乱和军阀混战受到太大影响,产量最高年份每月达20余吨,最多时达5000多工人。这在当时也算是很大的一个工矿聚居区,对地方的经济发展、贸易运输、文化交流都有积极促进作用。国有体制的介入,对保护矿产、规范开采,以及提升地方知名度都产生了极大影响。而国有体制的弊端也时有体现,比如贵州矿务局被撤销,即因“史实任内,对开采汞矿皆无成绩表现,厂内员司可自由向另户收购水银,待公价提高后,复卖给厂内。故之弊端丛生,走私之风日炽”。
新中国成立伊始,万山地区的汞矿开采历经了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的公私合营汞矿公司、1952年5月至1955年12月的贵州汞矿厂、1956年1月至1958年10月的湘黔汞矿公司、1958年10月至1965年5月的贵州省汞矿、1965年5月至2001年10月的贵州汞矿五个阶段。机构五次改变,隶属关系五次更迭,却一度成为中国最大工业生产基地,“从1950年至1990年,共生产汞18475.2吨、朱砂1540.46吨”;尤其从1958年至1962年,更创造了连续5年产量世界第一的奇迹,外汇储备占全国同期总量15.62%,承担起我国对苏还债半数款项,万山生产的汞亦因此被周恩来总理亲切地称为“爱国汞”。
随着汞资源日趋枯竭,2001年10月,贵州汞矿被国家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数千年的朱砂冶炼历史就此告一段落。
“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这是古人的叹啘;在一篇关于万山及汞矿的文章中,有人也这样写道:
“翻阅历史,一个个场景似乎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有时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沧桑与支离破碎竟与大国的兴衰有着密切联系。” 题图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