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8年7月16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铜仁市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化利用历史遗留汞矿尾渣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铜仁市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化利用历史遗留汞矿尾渣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依托现有工程,处理铜仁市遗留汞渣堆固体废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通过电话反映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铜仁市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638105777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云场坪镇路腊村三角岩组。
(2)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761631572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晒田坝路1号
2、填写公众意见表(见获取链接)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24日)。
六、公示内容
贵州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20万吨汞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pdf
七、报告书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thjj.trs.gov.cn/xwzx/qxxx/202507/t20250711_88273018.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
铜仁市鑫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