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彰显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理论与实践中一以贯之的连续性。坚持人民性与实践性统一,是对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自觉运用,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宝贵经验,也是在新征程上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一、发展为了人民,锚定实践的价值立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仍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将其融入具体实践,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务实举措。宏观层面,需围绕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强中长期规划,并以数字化转型赋能治理现代化,依托大数据平台精准捕捉和响应民生需求,确保国家发展蓝图始终对准人民期盼。中观层面,要推动各项政策向民生领域倾斜,不仅实施有针对性的专项扶持计划,更需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智慧养老等新形态,提升人民福祉。微观层面,应着力于在城乡社区全面普及“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推广嵌入式服务设施和智能终端,畅通“线上+线下”民意渠道,最终实现政策在基层精准落地、服务向家门口有效延伸,满足人民需要。
二、发展依靠人民,激活实践的主体力量
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点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与实践的主体。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的内容,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和力量,不断创造新的历史辉煌。宏观层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确保国家大政方针制定能紧紧依靠人民智慧,体现人民意愿。中观层面,着力于搭建多元参与平台、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加强乡村治理作为重要切入点,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广泛动员和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微观层面,激发社会成员的创造活力。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政策,重点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双向交流通道,推动科技、教育、人才资源向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等领域倾斜,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调动每一位社会成员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筑牢实践的价值归宿
“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既是“发展为了人民”的最终落脚点,也是“发展依靠人民”的必然逻辑。《共产党宣言》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深刻揭示了发展的成果理应由人民共享。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发展成果切实转化为人民可感、可及、可评的幸福生活,不断筑牢实践的价值归宿,真正实现“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过上美好生活。”宏观层面,应致力于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并善用税收、社保等宏观调控工具,确保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观层面,需建立以“人民获得感”为核心的政策考核评估机制。将居民满意度、民生改善指数等软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工作重心从单纯追求GDP增长转向民众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提升,真正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微观层面,构建常态化、下沉式的民意汲取与反馈机制,用好社区议事会、线上平台等载体,精准地将群众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政府的“服务清单”,确保民生政策与民众期盼同频共振,切实推动发展成果共享落到实处、深入人心。
征程万里风正劲,使命千钧再启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自觉地把人民放在核心位置,将人民性与实践性统一起来。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实践导向,将“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共享”这一根本问题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汇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走好新时代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