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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尹贵贤辞去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铜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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