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屏:
2025年11月18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玉屏县阿屏建材销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622MAAK7TMM06,经营者:杨屏)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杨屏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玉屏县阿屏建材销售店停产停业; 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玉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玉屏侗族自治县冲龙路消防救援大队
邮编:554000
联系人:沈翰华 电话:13885690119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