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检察

公益诉讼护古树 千年绿意永传承

作者:蔡佳兴)

本报讯(蔡佳兴)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和珍贵生态资源,兼具生态、历史、文化、科研等多重价值,未挂牌保护将导致其保护责任不清、监管缺位,不利于生态环境与历史文脉传承。为切实巩固公益诉讼办案成效,确保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落地落实,近日,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到泉都街道荆坪村,对前期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现场核查。

此次“回头看”中,检察干警逐一实地核查涉案古树名木现状,经现场确认,所有涉案古树均已规范悬挂古树名木保护标识牌,牌面清晰标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责任单位及监督电话等信息。行政机关表示,将严格执行古树名木保护相关规定,持续开展全县古树排查摸底与挂牌保护工作。

据悉,2025年12月初,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龙塘镇肖溪村一组部分古树及一株珍贵金丝楠木、泉都街道荆坪村洞口组一株银杏古树,均未按规定设立保护标识牌,缺乏规范保护与日常监管,存在被破坏、损毁的风险。

为及时筑牢古树名木保护防线,石阡县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1月8日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行古树名木保护监管职责,完成涉案古树名木的认定、挂牌及常态化管护工作。行政机关收到磋商函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排查核实,按规定完成了所有涉案古树名木的信息登记、保护牌制作与悬挂工作,及时堵住了监管漏洞。

此次案件只是“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一个缩影。石阡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为守护绿水青山、传承历史文化根脉贡献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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