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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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有关环评信息进行公示。

一、查阅途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0sMuy-ZfgVXX_-Pqk01yw?pwd=57tj提取码:57tj;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莫工0851-83981777,邮箱:1710587859@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周边居民区、医院、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单位、组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铜仁市牧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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