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黄法庭诉前调解 巧解田间地租困局

作者:记者 蔡佳兴 通讯员 张志祥 付加娣

本报讯(记者 蔡佳兴 通讯员 张志祥 付加娣) “盼了好几年的土地租金终于有了着落,这下心里踏实了。”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碧江区坝黄镇70余户农户悬着的心落了地。一边是农户赖以生活的土地流转收益,一边是受市场冲击陷入资金困境的本土农业企业,一起牵扯百余人生计的群体性土地流转纠纷,经碧江区人民法院坝黄法庭十余天居中调解,于诉前实质性化解,实现护民生、纾企业、稳产业三方共赢。

此前,坝黄镇某村委会代表村民,将村内100余亩土地流转给当地一家绿化公司,用于苗木培育与经济作物种植,土地租金成为70余户家庭重要收入来源。合作初期双方履约顺利,但受苗木市场低迷、产品滞销、管护成本攀升等因素影响,企业资金回笼遇阻,累计拖欠土地流转租金39万余元。

租金久拖未付,直接影响村民日常生活。村民多次沟通、村委会介入调解均没有结果,村委会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收回土地并追讨欠付租金。

案件移交坝黄法庭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倾听村民追讨租金的迫切诉求,摸清企业经营的现实难处。

法官了解到,流转土地上的苗木经过多年投入已经初具规模,是当地乡村产业的重要载体。如果机械判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企业前期投入将付诸东流,产业面临荒废;村民即便赢得官司,也将失去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

为破解困局,法庭启动诉前多元调解机制,变“坐堂办案”为上门解纷争,多次组织村民代表、村委会、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协商,双向开展疏导工作。

经过反复斡旋沟通,双方逐步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和解共识。村民体谅企业阶段性经营困境,放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诉求,同意继续合作;企业诚恳致歉,承诺分三期付清39万余元全部拖欠租金。

随后,法庭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以法律文书固定和解成果,免去开庭审理、强制执行程序,减轻各方诉累,从源头防范矛盾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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