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1234N+”工作法构筑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堤”

作者:龙君凡

本报讯(龙君凡) 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紧扣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这一民生任务,不断探索创新“1234N+”工作法,多维度构筑起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堤”,2024年未成年人意外(溺水)死亡事故同比下降66.66%。

健全一套体系,拧紧未成年人防溺水责任链条。县级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及分管副县长任双组长、23个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五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夯实责任。乡镇(街道)及村(居)分别配备儿童督导员8人、儿童主任102人,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的工作格局。

完善两个机制,推动未成年人防溺水联动共管。县政府办、县委平安办分别出台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及未成年人“五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议事会商、工作报告、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8次,有力有效推动了防溺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立足三项排查,筑牢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堤坝。日常排查。县级采取特巡+义务巡方式,重点对景区、游泳场馆、舞阳河等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联席办报告。乡村两级采取“派出所+乡村两级义务巡防队+水库巡坝员+网格员+联户长”相结合模式,重点对辖区河流、水库、水电站、山塘、易溺水点开展排查。3年来,通过日常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16处,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建立县公共区域防溺水重点水域巡查台账,全县6个乡镇(街道)每年暑期对县域38个易溺水事故地点进行重点排查,并全部落实“四个一”要求。共开展隐患重点排查40余次,发现风险隐患点75处,增设安全防护设施13处、危险警示标识94块,尽可能降低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巡河排查。及时下发县河长巡河重点工作提示,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行巡河制度。该县各级河长共巡河1800余次,劝导劝离野外游泳、嬉水等涉水危险行为1.2万余人次。

坚持四项赋能,织牢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网络。网格赋能。该县将“人、地、事、物、情、组织”全部纳入375个网格统管,要求网格员日走访和重点走访相结合,对各自网格内发现的未成年人隐患及时报告。3年来,各网格成功防范处置涉未成年人溺水事件62件78人次。科技赋能。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建成“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监控点位1241个、前端监控点465个,无数“天眼”紧盯危险水域,让溺水事故防范更科学高效。利用“天眼”发出防溺水警报200余次,第一时间有效阻止野泳等危险行为。应急广播赋能。充分发挥71个村级平台、810个应急广播终端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在夏秋两季特别是暑假期间,每天反复播放防溺水知识,引起未成年人警觉以及监护人重视,尽可能降低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应急演练赋能。公安、消防、教育、卫健等部门全面加强防溺水等应急演练。共开展应急演练、健康知识讲座、急救知识培训等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共119场次,全面提升了未成年人自我救助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N+”引导,提高未成年人防溺水思想意识。校园教育引导。落实学校安全教育1530机制,常态化开展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及教育。3年来,全县95所学校专题以学生防溺水教育“七不两会”、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8550场次。法治宣传引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令第52号精神,健全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推荐了59名业务骨干担任全县9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组建70人的法治副校长人才库。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1200余次,法治宣讲受教育学生6.2万余人次。“N+”并行引导。以“7.25”世界预防溺水日为契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家校群、家访、电访等多频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推送转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宣传7300余次,全面将防溺水工作延伸到家庭这一“细胞”,在全县形成了家校社共育的良好局面。

该县在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中,从体系、机制、排查、防护、宣传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让更多青春在安全的守护下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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