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写与披露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如期发布了《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市公积金中心2024年各项业务运行、公积金政策调整、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改进情况,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现将《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良好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额持续稳步增长
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归集扩面工作,通过政策宣传、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等手段,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稳步增长。《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缴单位3744家,实缴职工19.58万人,新开户单位423家,净增单位216家,新开户职工1.57万人,当年缴存额40.86亿元。截止202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348.80亿元,同比增长13.27%;缴存余额136.40亿元,同比增长6.1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2.59%,国有企业占16.99%,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0.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02%,其他占9.0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80%,国有企业占13.12%,城镇集体企业占0.91%,外商投资企业占0.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7%,其他占4.24%;中、低收入占97.92%,高收入占2.0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43%,国有企业占7.75%,城镇集体企业占1.13%,外商投资企业占0.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6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8.99%,其他占11.81%;中、低收入占99.77%,高收入占0.23%。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大幅增长
《年度报告》披露,2024年,提取额32.92亿元,同比增长6.7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0.57%,比上年增加1.1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12.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34%。
2024年提取额中,购买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租赁住房等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较高,占总提取额的比例达到71.7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8.28%,主要是离休、退休提取。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4%,高收入占5.06%。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所回升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铜仁市出台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等政策。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93笔17.20亿元,同比增长5.78%。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656笔 223.01亿元,贷款余额118.5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6%、8.36%、3.27%。
《年度报告》中关于低、中、高收入的指标口径(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 倍至3 倍之间 ,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3 倍)计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5%,高收入占2.65%。首次申请贷款占83.3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67%。
同时,就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随着生育政策的开放和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的提高,购买大户型住房的职工在逐渐增多。《年度报告》披露,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98%,90-144(含)平方米占80.33%,144平方米以上占16.69%。
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55.5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94%,比上年同期减少0.3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304.45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升
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的指标口径(截至2024年度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统计,截至2024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11.46万元,逾期率0.178‰。该统计口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逾期贷款账面金额,还包含逾期6个月(含)以上贷款剩余的全部未还逾期本金余额。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2024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5.28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856.75万元。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三、增值收益较去年稳定增长
202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39,153.43万元,同比增长6.37%。业务支出21,229.85万元,同比增长6.21%。增值收益17,923.58万元,同比增长6.57%;增值收益率1.35%,与上年一致。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906.82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43.8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50.8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717.16万元。
四、公积金相关政策不断调整优化
一是调整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4年度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9,534元,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90元;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二是支持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代际互助。职工在铜仁市购房的,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支持提取首付款,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三是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不超过3,000元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四是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显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县区域范围内)无住房登记的,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显示仅有农村宅基地上自建住房登记的,视为无房,可以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统一租房提取额度标准,继续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满足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全市租房提取金额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2,000元(含),每年提取一次,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每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提高到18,000元以内。五是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下调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下调至不低于购房总价的15%;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2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购买“好小区”“好房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调高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借款申请人贷款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控制上限由50%调高至60%;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对冲业务,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还款12个月后方可办理月对冲业务的时间要求,调整为贷款发放次月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对冲还款;优化主借款人认定标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自行决定主借款人;放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时间满12个月后,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自有资金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偿还本金金额须20,000元以上,偿还次数不限;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缩短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时间满12个月后,当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月缴存额大于期限缩短后的月还款额时,可不再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缩短次数不限。
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4年1月1日至5月17日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2.6%,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1%;发放的第二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3.025%,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自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2.35%,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2.85%;发放的第二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2.775%,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325%。
五、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采取数据治理措施、开展数据清洗与整合、加强数据安全防护等,完成了公积金数据归集工作,为下一步数据融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确保公积金网络安全设备的持续稳定运行,及时完成了网络安全设备续保工作,通过与合作供应商续签合同,确保了网络安全设备在保障期内得到及时的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有效降低了因设备故障或过期导致的安全风险。积极改进信息化服务手段、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一是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以服务缴存单位和职工为导向,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优化业务流程,拓宽服务渠道,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等线上方式办理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业务,也可以通过跨省通办平台,以两地联办的方式完成业务办理。2024年,全市公积金系统设置“跨省通办”窗口11个,共办理异地购房提取48笔,提取金额331.49万元;办理异地协同业务29笔。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融通工作,2024年,中心根据省政务中心要求,对38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表单进行全面升级,目前已在测试阶段,同时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在政务服务网上架了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核查“一件事”、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退休“一件事”四个事项,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三是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行动,积极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容缺服务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2024年共开展特色服务395次,其中延时服务310人次、预约服务31人次、上门服务15人次、容缺服务3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