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多年前,在阅读水白的诗歌、散文的时候我说过,相比之下,更喜欢他的散文。那时水白还不叫水白,叫冰皑,诗集《虫之声》正在着手出版。
《虫之声》我已读过,很有个性和特色,出版后影响也不错,还获得了乌江文学奖。但就我个人对他作品阅读的偏好,当时还是更喜欢他的散文。
后来冰皑摇身一变,就变成了水白。写诗发诗如井喷,题材手法更广泛,诗艺也更加纯熟,在大江南北攻城略地、开疆拓土,在各类文学期刊纷纷展示,诗集《两个姑娘》《缓慢的时间比飓风狂暴》也随之出版。
一段时间我似乎已经忘了水白也是写散文的,因为他向世界展示散文才华的频率不高。再加上诗名在外,还远播,散文名自然就受到了遮避。
在这一段时期,我确实也很少读到他带有家乡泥土气息的散文,只偶尔零星读到一点。不过我不急,心想应该是还没有到他收获散文的季节。
然而水白却不让人等,只眨眼功夫就水到渠成,捧出了一本厚厚的散文集:《我在我家》。
最初我大致翻了翻,写的多是家乡的人和事,有的读过,更多没读过。笔触之处,有拾遗,有儿时记忆,有亲情,有追问,有对家乡景物的歌颂。然后就顺手放在案头,一放就是好些时日。
我的家乡与水白的家乡在同一片土地上,只中间穿插了一条乌江河,隔河相望,各自住在河对岸。在别人眼中,乌江河宽广,而在我们眼中,就一条河沟而已,放声一喊,对方准能应答;要是迈动腿,似乎一脚就能迈过去。
也就是说,我和水白之间不存在文化和地域的差异,读起他笔下的家乡来,读的就是自己的家乡,自然有几分亲切。
然而作为一名职业阅读者,我多年来养成了挑剔毛病,特别是当文章涉及的是很熟悉的人和事。水白的散文正好成了我阅读中的“特别”,因为他笔下的生活,有的只和我有一河之隔,有的甚至没有。
2重新拾起《我在我家》来读,是因为阅读的兴趣,因此顺手一翻,竟然读进去了——让我能读进去的,正是文章的生活味。
几乎可以这样说,他的文章全是来源于生活:或是来自儿时,或是来自成人之后对生活的观察和感悟。
就拿儿时记忆来说,在水白笔下就分为几大块,比如说第一辑、第二辑、第三辑所记录的童年见闻。见闻在水白的笔下又细分,比如说第一辑,写的是家乡土地上的那些人和事。
比如说《坳土》。细读,你就会发现文章写得很慢,不过这慢是有道理的,因为一篇不长的文章中,却涉及了不少的人和事,我梳理了一下,涉及到的人就有“我”,二伯,月花孃孃,癞子,母亲,人称烂肠瘟的鬼老汉,癞子妇人,白牛,以及被作者一笔带过的白牛老婆。文章的时间跨度也很惊人,动不动就是几十年,从一些人的出生到死。要是隐去其中人和事的真实性,它即似可当小说来读。
不过我试着当小说来读时,又觉得不对劲,因为终归缺少小说的元素,因为作者似乎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缺乏小说的起伏。因为《坳土》读起来平实,本质上就是散文的长相。
在《坳土》中,水白还有效融进方言,像我这种熟悉那片土地的读者,读起来很有在场感。
别的篇章读起来都有丰富的信息量,比如说《凉桥》《马鞍山》《石盆坳》。
《凉桥》开头就交待,它是个地名,然后引出这小片土地上发生的事。先后写了乡里乡亲和老当家三兄弟不同的人生命运;文章结尾,水白写下了如是感慨:
凉桥是一座桥,是信仰的桥,更是生命的桥。凉桥是一座桥,是过去的桥,更是未来的桥。
桥是远去了,可是与桥有关的事还在,就像那桥下的鹅卵石,虽然千万遍地翻滚,却很难逃离。
这一辑文章,水白不仅把一个个地名的历史感作了很好的发掘,生活味有着巧妙的呈现,文章主结尾也处理得精妙。如果说硬是要让我挑出一个最感兴趣的结尾,我会挑《马鞭山》,因为它的结尾给人以生活味、在场感。因为:
我对着马鞍山喊,喊什么,它就回答什么。
这样的行文在“乡土拾遗”这一辑里成了一种风格:大都以家乡的一个小地名切入,讲述发生在巴掌大地方的故事;时间跨度都很大,有的写的是一代人,有的甚至是几代人。巴掌大地方几代人的故事,如果没有水白的倾情书写,过不了多久,定然就会尘归尘、土归土;如果这些故事还流年般似水,也会变成乌江河中的一粟,跑得不见踪影的。
第一辑中收入的十篇散文,每一篇都有它的趣味,或凝重或轻松或兼而有之。
3《我在我家》写到的布鞋、出嫁、看电影、立房子、送葬、石匠、说春、行媒、迎亲、抢火炮这些事,至少在上世纪末以前,是我们家乡最有仪式感的事情。而在以上十种事情中,最有仪式感的又算布鞋,出嫁,立房子,送葬,行媒,迎亲这些。因为除了布鞋,它们都是人生大事。
不过布鞋也不是小事,只是因为太寻常,贯穿在生活的日常之中,就被当成了小事。就如《布鞋》所见,它体现的是人情味,千针万线,要么是慈母一针一线缝制的爱,要么兄弟姊妹之间的亲情。
我在小时候是享受过好几次布鞋人情的:母亲多病,我又没有亲姐姐,给我做鞋的多半是堂姐或表姐。谁给我做过鞋,眼下我已经记不得了,但那份温暖和亲切,一直铭刻在心间。
出嫁就如水白在文中所写的,是要“哭嫁”的,那时的姐姐们大都没有上过学,却有着过人的记忆和口头创作能力。姐姐们哭嫁时多半是“见纸打纸”,顺势就能编排出让人感动的哭歌。一些姐姐或者长辈还陪哭,陪哭多半也没有范文,都是即兴创作。在阅读到水白的《出嫁》时,我甚至读出了文本之外的人生感慨:
要说才华的话,如果我见识的姐姐们,有上学的可能,她们要是也搞起创作来,或许早就砸了我的饭碗。
在我们家乡,最有仪式感的除出嫁和迎新,还有是立房子和送葬:前者为的是生之事,后者则是死之事。都是生死大事,生的事得隆重,死的事得庄严。
写小叔的《立房子》,水白也只是把一件事情具象到一个点上;而小叔立房子的经历,则是家乡所有立房子人家的经历,而说福事和抛洒抛梁粑这些事情,更全是家乡的“硬核文化”。
这些自然都成了过往的记忆。随着时代的进步,比如布鞋基本上消失,出嫁、说媒和迎亲也已与时俱进;电影人们是不看了的,家里的电视都懒得开;石匠和说春这两个行当是农耕时代的产物,只有送葬仍旧保持着。或许在不远的将来,送葬这一庄严和尊严的仪式,也会从家乡人的生活中退出。
3诗人骆一禾写过这样的诗句:
人世间很多事物
妨碍人的博大
又不得不对生活感恩
水白在“诗画童年”这一辑用足了笔墨,记录他诗画一般的童年,然而当你认真读其中的篇什,则会读出人生百味。
比如说《白杨林》,开篇从母亲讲的童话故事出发,再是去上学路上相关联的“琴姐”,再到“我”走出白杨林远走他乡,最后回到白杨林心生感慨。
而《酒父》写的是父亲喝酒,自己喝酒,为酒写诗的故事。写到父亲的老去,自己的迷茫,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农村女孩的命运。文章描述的与其说是“诗画”,还不如说是埋藏在水白心中恒久之疼。
我原本以为《灯花》是一个明快的故事,因为在我们家乡,灯要是开花,多半会带来财喜。而水白笔下的“灯花”却转到了“山花”上去,转到了吴细妹和一家人命运上去,文章的结尾也没有让读者有个盼头。
《借米》似乎在有意无意还原我小时候的生活。《疯女子》写的是两代女人的命运。《大花狗》写得很风趣。倒是《八月瓜》和《苞谷地》,诗画成份要多一些。
水白笔下的童年最难能可贵。那份真实,无需粉饰,也没有去粉饰。这自然富有诗意,诗意缘于那份泥实,像庄稼一样,直接从土里长出来,原汁原味,虽是苦中带涩,却有着难得清新、自然和洒脱。
4在书写亲人和故乡的时候,水白着力于文字内在的情感流动。不过这样行文还是让人意外。他有一副慢性子,不像他家乡脚下那条乌江河。而且在慢性子中还不乏风趣,比如《乏二》,本是写的父亲,却山绕水绕,绕到了赶场,绕到了“扒二”。这自然是开头,开头就玩起了闲笔。进入第三段就进入正事,不过还是写得很慢。
慢工出写活。水白写他家的房前屋后,写父亲的命运,写亲情,写自己的成长,写时代的更替和岁月的无情。由于文章承载的东西多,量又大,容不得人急,也只能用这慢性子的手法,才能有效表达。
与《乏二》对应的是《母亲的味道》。这篇文章同样写得很慢:用一个孩子成长的视角,一点点见证母亲从青春年华一步步走向衰老的过程。这过程中,水白用缓慢的笔墨一点点道出了母亲对儿女的爱,母亲的心灵手巧,母亲的坚强,以及每一种食物特有的“妈妈的味道”,和血浓于水相依为命的母子情。
而《把故事讲到天明》讲的亲情也特别。前半部分特意揉进一些奶奶的视角,让故事更生动,更有悬念;后半部分则写尽了作者对奶奶无尽的思念。
水白饱醮亲情的笔尖,还着力写了大姨妈,小表姐,贵仙表姐,海波哥哥,全是些生活中的搓磨和成长中的故事,日子虽是过得不怎么洒脱,但终归没有或缺。
写亲情的文章用心用情,拿捏得当,很在乎分寸,日子或许是有些凄苦,但亲情总是温暖有加。
5我有一种感觉,水白的散文可以当民俗风情画来读,或其本身就是一幅非常有韵味的民俗风情画。不管采用的是场景叙事还是情感叙事,正是字里行间那浓烈的地域民俗风情支撑着文章的灵魂。
即便是在“心灵之旅”这一辑中,有的文章虽跳出了家乡来写,但那股浓烈的民俗风情味,仍然是文章中的亮色。
比如《忘却烦恼的一夜》,写的是他在德江的境遇,山是德江的山,水是德江的水,炸龙也是德江的,但他却既能置身于之中又能跳出德江来书写,活灵活现地呈现地域和民俗风情。
比如写松桃寨英的《心情接近春天》。他的笔像着了魔似的,从明代起笔一转就转到了正月十三的寨英灯会上来。光转到灯会还不够,又一转转到了理发师那里,接着又转到了寨英古镇的房屋……不过万变不离其宗,最终的着力点还是转到了寨英最富民族风情的灯会上来。
再比如《遗落在废墟的碎片》,写的是万山,写到了汞,写到了生死,写到了奉献,写到了自明代以来几百年的采掘史,然而文章中仍不乏民俗与风情味。
水白的行文着实很慢,缓慢地讲述发生在家乡或家乡以外的一个接一个的故事。故事中涉及的人,日子过得更慢,有的用一生把故事讲完,有的即便用了一生也只是故事中的几行,或者开头。
生活是需要回味的,读书也是。我在回想,如果没有水白的《我在我家》,书中那些曾经经历过的场景,或许就会慢慢地被遗忘。然而什么才能对抗这慢慢的遗忘呢,或许只有记录。
当然记录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如果要真实地记录下一份情感的话,记录者还得和自我角力,角力的重点是应对来自外在的压力和内心的困惑。生活自古以来就不完美,有的是沧桑,而我们又是多么渴求完美。
当然,完美也可以换一种角度来解读。比如说手捧《我在我家》,水白用文字书写的一组组人间温情,我们徐徐展开时,何尝不是展开的一幅长卷?在长卷展开的那一瞬间,我们享受的,是不是那久违的、短暂的宁静?
掩卷的时候,我无端想起一首名叫《世事沧桑话鸣鸟》的诗。作者是罗伯特·佩恩·沃伦,著名翻译家赵毅衡译,诗是写家乡或者说乡村的,感受的是一时的宁静。现抄录于后,权作这篇读后感的结尾:
那只是一只鸟在晚上鸣叫,认不出是什么鸟,
当我从泉边取水回来,走过满是石头的牧场,
我站得那么静,头上的天空和水桶里的天空
一样静。
多少年过去,多少地方多少脸都淡漠了,有的人已谢世,
而我站在远方,夜那么静,我终于肯定
我最怀念的,不是那些终将消逝的东西,而是
鸟鸣时那种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