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反腐败的核心在于制约和监督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近年来,铜仁市坚持“笼子越扎越紧”的底线思维,运用“规制有度”的治理智慧,把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反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持续构建系统严密、执行有力的权力约束体系,以制度之治促进常治长效。
抓建章立制,划定权力“运行边界”。铜仁市坚持以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不断压缩任性用权的空间。一是贯彻落实“阳光政务”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按照制定出台的《铜仁市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铜仁市从严管理干部暂行规定》等,推行部门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实施审批事项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构建闭环制度体系。针对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权力易失控领域,通过制度设计覆盖权力运行全环节。如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土地出让方案集体会审制度,要求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无记名投票决策,防止个人干预;在招投标领域完善评标委员会组建、信息公开等流程,杜绝“暗门”和“天窗”。三是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一把手位置特殊、权力集中,掌握着一个地方或部门的人权、财权、事权等,权力寻租空间大、利益输送环节多,违纪违法后极易带坏干部队伍、损坏单位形象、破坏发展环境,成为一个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把手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遵章守纪基本上靠自觉,这样能不犯错误、不出问题吗?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近年来,铜仁市不断健全一把手定期交流、任期及离任审计、插手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规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意见》等,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梳理,为一把手划定了履职“红线”。市纪委监委紧盯国企、高校一把手,结合政治生态研判和信访分析发现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等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不断完善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报备等制度机制。四是规范基层小微权力,明确“微权力”运行边界。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乡村“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主任、社长”这“六小长”官虽小,但权力却不小。为管好这一关键群体,规范“微权力”,铜仁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创建乡村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乡、村两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出72项权力事项,绘制了70余张操作流程图,以清单化、图表化方式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并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按风险等级制定了相应防控措施,为“六小长”行使权力划定了清晰“边界”。五是抓实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建章立制。铜仁市纪委监委始终秉持“查、改、治”一体推进理念,把惩治腐败、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整改整治贯通起来,在查深查透违纪违法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建议,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开展好“一案一整改”工作,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和权力运行薄弱环节,推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领域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紧权力运行的“铁笼子”。
抓贯彻执行,确保制度“长牙带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铜仁市积极整合各方监督力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制度贯彻执行。市委每年以扩大会议形式,听取各区县和市直部门“一把手”的述责述廉,推动《全力构建风清气正净地和加强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等管党治党制度落地落实。为确保规范性文件有效贯彻执行,2023年铜仁市纪委监委组建10个督查组,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执行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保障规范性文件执行不走样、不跑偏,确保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常委会以问题为导向,出台《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决议决定执行监督办法》等,构建人大监督闭环,有效破解了“重审议、轻落实”难题,有力推动了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
列宁认为,要防止和消除各种腐败现象,必须把各种防范和治理腐败现象的措施“详细地记载下来”“并且定为法规”。铜仁的实践表明,唯有以制度固本,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执行的刚性与创新的灵活性有机结合,形成权力边界清晰、流程可溯、责任可究的刚性制度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方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